越南调整机械类产品进口税

发布时间:2024-03-16 点击:100
据《越南经济报》7月27日报道,财政部近日出台进出口优惠税目规定通告,自2009年3月2日起,至2015年12月31日止,将对部分机械类设备生产或建设所需物资和零附件实行减税优待,具体包括50吨以上起重台架,30吨以上桥脚,10吨以上起重机,50吨以上起重机链,50吨以上轮胎式起重机,20吨以上海上起重机和5吨以上塔式起重机,800马力以上柴油机车,1.5吨以上方坯连铸、高合金铸造,造船钢铁和各类农机(农渔业耕作、收割、保管、加工)。
进口或代理进口起重设备物资和零附件产品的企业,须经重点机械产品项目指导委员会确认其进口资质。进口或代理进口企业须承诺将所进口产品用于起重设备的生产。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将进口产品用于其它用途,将按照海关报关单登记时间的优惠进口税额对进口产品征税。


海盐紧固件产业创新服务、转型发展
缩颈螺栓的特点
零部件企业与整车企业互为依存 "挤牙膏"式的做法不会
不锈钢内六角紧定螺钉
钣金加工中压死边的工艺和展开计算方法
国际贸易术语(一)
印度限制铁矿石出口 拒绝中国市场“诱惑”
标准件包括哪七大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