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公告对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

发布时间:2024-06-04 点击:104
2008年12月29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115号公告,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(英文名称:certainironor steel fasteners)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碳钢紧固件产品归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:73181200、73181400、73181500、73182100和73182200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的规定,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倾销、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的损害、损害程度进行调查。 通常情况下本反倾销调查应在一年内结束,即于2009年12月29日前结束,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0年6月29日。


国际贸易方式:加工装配合同有哪些内容?
鞍山钢铁集团将在美国建设五座钢厂
百余种汽车废弃零件再利用 湘潭“吉利金刚”诞生
企业如何应对社会问题
烟台高新区双高产业:一个小小螺丝钉价值翻倍
浅谈模具要试模的原因
什么是铆钉 铆钉和螺丝有什么区别
中国第一钢铁大省河北产品出口再蒙阴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