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9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115号公告,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(英文名称:certainironor steel fasteners)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
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碳钢紧固件产品归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:73181200、73181400、73181500、73182100和73182200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的规定,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倾销、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的损害、损害程度进行调查。
通常情况下本反倾销调查应在一年内结束,即于2009年12月29日前结束,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0年6月29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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